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原标题: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苏州科技二期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同创苏州科技二期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科技领域(指5G、半导体、高端制造、物联网、新能源及相关领域)等新兴产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含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可转债、新三板挂牌企业等)。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了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苏州科技一期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目前,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同创苏州科技二期基金,重点投资于科技领域(指5G、半导体、高端制造、物联网、新能源及相关领域)等新兴产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含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可转债、新三板挂牌企业等)。本基金于2021年9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2021年10月25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STA705),目标规模为10-13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投资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郑伟鹤;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郑伟鹤;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10186;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0.5%。

  6. 出资安排: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金额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首期出资金额完成70%的投资后进行第二期出资,各合伙人的出资金额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

  7.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科技领域(指5G、半导体、高端制造、物联网、新能源及相关领域)等新兴产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含以股权投资为目的可转债、新三板挂牌企业等)。

  8. 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存续期的第8年为延展期,存续期内的延展期由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的延展期过后(即8年后)可以继续延长,但每次延长需由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合伙人大会累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基金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及延长期分别按在投项目成本的2%/年和1%/年收取,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首先依次返还公司、普通合伙人本金,其次向公司分配优先回报(单利8%/年),再次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补分配直至达本轮与上轮累计分配的20%,最后在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之间按照二八比例同步进行分配。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科技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本基金于2021年2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2021年6月3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SQK771),目标规模为6-8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仁宏);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苏仁宏;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2029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70%;原则上,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

  8. 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3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视投资和投资回收情况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两次,每次1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通过,投资退出封闭期可继续延长。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按基金规模减去已退出项目成本的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半导体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亿生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亿生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生资本一期人民币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亿生资本一期人民币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0%。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创新生物医疗技术)领域。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中基协备案、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由苏州工业园区亿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生资本”)发起设立的亿生资本一期人民币基金,并以现金货币方式向标的基金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30%,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标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以最终募集情况为准):

  亿生资本一期人民币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表

  ■

  其中,生物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控”)董事、监事担任其董事的公司。因此,生物公司是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上述事项已近日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1. 生物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董事刘以广先生担任生物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园区投控监事杜天祺先生担任生物公司董事职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80266132W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俊勇

  注册资本:2871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

  经营范围:对生物产业园进行开发;管理生物产业园相关载体;提供以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新科技企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化学产品、生物制品的分析检测服务,以及相关项目和产业的管理服务和咨询服务;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对科技项目进行投资;销售实验室耗材、实验室器材;从事实验室仪器设备、耗材及试剂的进出口业务;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大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7.7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5.21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人民币3.3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42亿元。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工业园区亿生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亿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许师明;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苏州工业园区亿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4月16日;法定代表人:许师明;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7212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0.8%。

  6. 出资安排:原则上一次性完成100%出资,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医疗器械(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创新生物医疗技术)领域。

  8. 投资规模限制:未经顾问(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基金可以延期2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2%/年收取;退出期为在投项目成本的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12. 收益分配:(1)依次返还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四、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医疗健康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标的基金尚未完成中基协备案,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近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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