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市、开发区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地方金融监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威海市)各支行、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
现将《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环发〔2021〕7号)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商务局 威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市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
中心支行 威海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关于转发《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1).pdf
政策解读丨《关于转发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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