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1〕360号)转发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21年12月2日前报送市商务局16份。

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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