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 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 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 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附表:
1.2021 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1 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1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1 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1 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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