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水资源安全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2020年,我省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核查登记的工作任务,目前已进入整改提升阶段。为做好整改提升有关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要求,厅水资源管理处起草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9日,水资源管理处组织省水科院有关专家及部分市、县水利局同志召开座谈会,认真研究讨论。会后形成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草稿),征求有关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并上厅党组会审议通过。
三、起草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要求制定。
四、主要内容
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引言,提出发通知的理由。强调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水资源安全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我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进入整改提升阶段,阐述开展取用水整改提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部分明确了整改提升的目标任务。对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整改提升阶段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市提高站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提升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制定了取用水专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阶段的措施手段。对分析判断区域取用水状况、制定整改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制发取水工程(设施)标识等四个措施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讲解。
第四部分明确了取用水专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阶的责任主体,并对加强整改提升阶段的信息报送、整改质量及监督考核提出要求。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