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全力做好电煤保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快推动煤炭产能释放
加大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加快煤矿项目手续办理。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煤炭产能释放的通知(“煤九条”),从完善项目审批会商机制、简化项目审批条件、加快矿业权联勘联审、金融支持服务等方面助推产能释放。1—9月,云南省生产原煤4000多万吨,同比增长10.7%。
二、全力做好电煤保供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电煤供应保障专题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压实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等重点州(市)及有关能源企业电煤保供责任。二是对电煤库存水平较低的2个市能源局进行谈话提醒,对电煤合同履约率低的3个煤矿进行约谈,要求全力做好增产保供稳价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煤矿企业要调整优化开拓开采部署,提高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电煤购销合同履约率,切实增加电煤供给。三是组织3个电煤保供督导组赴曲靖市富源县、昭通市镇雄县和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驻厂驻矿督导工作,密切跟踪调度辖区内电煤供应合同签订、履约及电厂进煤、存煤情况,督促电厂和煤矿企业双方严格履行电煤购销合同。
截至10月28日,电煤日供应量由月初的3万吨增长到7万吨;当日电煤库存由月初的105万吨增长到15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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