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以《青岛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指导,进一步规范绿色建材信息登记采信工作流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指导绿色建材企业便捷地参与信息登记工作,结合青岛市绿色建材试点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绿色建材信息登记采信工作指南(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 的通知》(青建办字〔2021〕40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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