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
正式发布实施
近日,《眉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经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实施。修订后的《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8个部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河道壅塞、堰塞湖、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预案》明确,在灾害及响应分级方面,水旱灾害将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等级。根据水旱灾害分级,市级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并对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作出具体要求。
在预警分类分级方面,按照气象、水文相关行业标准,结合眉山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三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修订后的《预案》新增了“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内容。其中“预警发布”要求,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预警信息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实现预警信息的权威统一发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气象、水文、水利等机构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同级指挥部,并按相应权限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预警响应”要求,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市级或当地,下同),相关层级指挥部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时,相关层级指挥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会商调度。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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