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
资助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29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吸引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重庆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85号)和《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重庆市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赴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15万元/人·1年期,30万元/人·2年期。
2.申报条件:(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赴境外国家或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2)申请人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应届博士毕业生。其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所在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3)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5)自主联系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6)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材料、生物医药、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等重点合作领域,优先考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以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7)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3.网上填报材料参考(附件1):(1)博士后国际培养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2)国(境)外国家或地区优秀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邀请函;(3)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书(例如公共英语证书、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推荐信。
(二)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支持计划
简称“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1.资助标准:资助标准3万元/人(每人每年限报1项)。
2.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2)具有良好的外语(培养交流国家或地区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5)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3.网上填报材料参考(附件2):(1)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推荐汇总表;(2)学术交流项目邀请信函(双语撰写),具体为: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函、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等。
(三)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并给予一定科研资助。
1.资助标准: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30万元/人,一等资助20万元/人,二等资助10万元/人,三等资助5万元/人。
2.申报条件:(1)资助结果发布之日仍在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3)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家和重庆市“博新计划”、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入选者不可申请;(4)市外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5)重点围绕我市科创中心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中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和“卡脖子”技术进行支持;(6)获得重庆市博士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博士后人员不得以相同项目重复申报研究项目特别资助;(7)重庆大学独立招收的博士后人员资助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4):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请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
(四)博士后导师创新工作室
为鼓励“以才引才、以才育才”,对招收数量多、培养质量突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设立“博士后导师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1.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5万元/个。
2.申报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正派;(2)在本学科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具有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的在职人员(包括延退专家);(3)有培养经验,实际指导过5名及以上博士后人员完成科研任务并出站;(4)有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能力。
网上填报材料(附件5):(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2)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报简表。
(五)博士后创新创业园
简称“博创园”,为促进博士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有机融合,支持全市国家级园区等单位机构建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园,为博士、博士后搭建科研工作、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示范平台,提供创新创业保障服务。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设立1个,资助标准为100万元/个。
2.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为我市国家级园区、高新区或依托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具备一定博士后人员规模的单位机构;(2)具备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保障功能;(3)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清晰,有创业孵化园等平台和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4)具备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设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熟悉博士后工作、创新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队伍;(5)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5人。
3.网上填报材料(附件6):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请书。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公示及发文”的程序进行选拔。申报和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2月31日,具体步骤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进行网上申报,通知附件申报材料仅作为参考,勿需报送纸质材料;
2.博士后创新创业园通过线下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单位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经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市博管办。
(二)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登录“专技人才平台”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勿须排序),网上提交至市博管办。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该次博士后资助工作的指导,切实为博士后工作站及研究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保障,按时完成博士后站在专技人才平台的注册审核工作。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将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三)市级博士后工作站与市外流动站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需满足在站成果归属重庆且承诺出站留渝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两项条件方可享受重庆市各项资助;涉及到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的各项资助,由重庆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3-88152120
技术联系人:李腾飞 联系电话:18602389656
邮箱:cqpostdoctoral@163.com
地址:重庆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515室。
附件:1.中国(重庆)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项目申报表
2.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
3.重庆市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申请表
4.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导师工作室申请表
5.重庆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园申请书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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