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标准化绩效评价体系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和省科技厅工作通知要求,济南高新区于2021年11月18日已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计划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innovation.jinan.gov.cn/art/2021/11/18/art_17708_4776484.html),现山东省科技厅已明确将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纳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请各依托单位按照如下注意事项抓紧时间完成评价工作。
一、评价内容和工作流程
请按照前期发布通知要求及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浮窗中的操作手册执行。
二、填报时间要求
按照山东省科技厅通知,标准化绩效系统拟定于2021年12月5日关闭,为提高效率,留出审核时间,请各依托单位(名单见附件)务必于12月3日(本周五)下午17:00前完成填报绩效目标、2021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填报并上传自评报告,因未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而导致无法结题验收的,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在填报平台绩效目标前,请依托单位先确认系统中
是否有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信息,如已有相关信息则按要求完成目标填报(同步准备相关目标完成的佐证材料),待各级部门(二级主管部门:济南高新区,一级主管部门:济南市科技局,最终由山东省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并上传自评报告(报告模板见前期通知附件)。如进入系统未找到平台信息的,可通过依托单位法人或管理员账号,在系统中先补全平台信息,待山东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再按上述填报程序进行。
2、根据云平台系统提示,形成本单位所有在研项目/平
台自评报告后,用企业单位账号进行上传(用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有提示,请仔细阅读))。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咨询电话:66777380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66608803/41
高新区业务咨询电话: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5156
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66777094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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