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暂行办法》的文件解读


现将《日照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改善是美丽中国建设重要环节有助于提升全域空气质量,实现空气质量稳定达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民生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办法》通过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工作性进一步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

二、起草过程

按照我市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改善实际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要求,参考借鉴滨州、泰安、聊城、烟台、潍坊等地的相关制度,将现状和改善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排名的重要依据,采用功效系数法对各乡镇的情况进行核算。草案征求了各区县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完成会签。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草案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主要规定了数据认定、计分方法、奖惩等方面内容,与《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相比,排名指标更加完善、排名方法更加合理、奖惩效果明显。一PM2.5)现状浓度和同比变化情况、可吸入颗粒物(PM10)现状浓度和同比变化情况、臭氧现状浓度和同比变化情况进行排名采用更加合理的分值比例。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对主城区县城建成区以及县级站所在乡镇(街道)单独进行排名三是增加资金奖惩额度,每月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计分进行奖惩。四是强化问责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得分,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问责。

关于《日照市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暂行办法》的文件解读(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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