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做好崂山区城市集中供热行业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集中供热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置能力。根据《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崂山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崂山区对期满三年的《青岛市崂山区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崂政办字〔2017〕12号)进行了修编。
二、文件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供热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青岛市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崂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核心内容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为11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风险评估、事件分级。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机制。包括区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测。包括预防、监测、预测、
第四部分:预警。包括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变更与解除。
第五部分:信息报告。
第六部分:应急处置。包括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指挥部、处置措施、扩大响应、应急联动、社会动员、应急结束。
第七部分:信息发布。
第八部分:恢复与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理赔、总结评估、恢复重建。
第九部分:应急保障。包括救援队伍及物资设备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治安保障、生活保障、资金保障。
第十部分:宣教培训与演练。包括宣教培训、应急演练。
第十一部分:责任追究。
第十二部分:附则。包括预案制定、预案修订、预案实施。
五、关键词解释
预警分级(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表示。)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 李文
联系电话:0532-88997833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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