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日就组发〔202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就业任务,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4万人。城镇就业比例明显增加,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增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劳动者素质技能显著提升,全市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是补齐民生短板、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攻坚期”,是浴火重生、振翅腾飞的“蝶变期”。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展望大势,我市今后五年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做好就业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经过建市30多年发展积累,区位、港口、交通、生态等优势愈加彰显,综合实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先进钢铁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综合能源、全域旅游、现代物流等产业变革崛起,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通用航空、现代体育等产业加速壮大,将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坚实支撑。另一方面,国际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要警惕防范。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市发展仍处在转型升级的紧要关口,劳动力资源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就业方式更加多元,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十四五”期间,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本规划依据《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切实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稳定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打造“创业港城·乐业日照”,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创新兴市、产业强市、开放活市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继续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坚持扩容提质。着眼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稳岗、扩岗”并举和“规模、质量”并重,优化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推进政策协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分类帮扶援助,兜牢民生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完善监测预警防控机制,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88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促进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带动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服务持续提升,劳动者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


——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保障更加有力。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契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有效提升。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08


〔14〕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


91.9


>90


预期性


3.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2


11.3


约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3.48


〔15〕


预期性


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7.5


10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0.29


35.6


约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二、强化就业优先,坚持经济发展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大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强化优化供给与扩大内需合力牵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共同主导、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双向畅通,构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


(四)强化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


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促进经济就业良性循环。统筹线上与线下、产品与服务、业态与模式,常态化组织消费惠民活动,引导市民扩大消费、吸引外地人来日照消费,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谋划推进一批有利于壮产业、惠民生、强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通过增加有效投资拉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增加就业。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市场主体营商环境,为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和创业就业量身定制“政策包”,进一步推动全市市场主体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完善融入胶东经济圈、联动鲁南经济圈、参与淮海经济区合作机制,积极承接青岛都市圈辐射,促进青潍日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小时经济圈”,吸引更多人才来日照就业创业。


(五)发展临港涉海特色优势产业提升就业质量


发挥山钢日照公司、日钢两大龙头企业聚集引领作用,举全力做强“特精高”产品、打通“产用贸”链条、构建钢铁生态圈;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实施旅游全域化精品化特色工程、旅游+行动,支持海洋生态牧场、渔业综合体建设,创造更大规模、更加稳定的就业岗位。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联运配送网络,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体系,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六)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


优化现代服务业结构,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现代服务业供给规模和质量,有效扩大就业规模。鼓励发展钢铁物联网、大宗商品交易、节能环保、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扩大吸纳就业空间。增加住宿、餐饮、健康、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业有效供给,扩大服务业吸纳就业空间。支持东港区、日照经开区、日照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打造数字生活服务先行区、数字生活服务特色镇,培育浣洗、京东服务+等数字生活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动城镇生活性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电子商务和快递服务下乡进村入户,稳定拓展社区服务岗位,更好地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


(七)促进新模式新业态拉动就业

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做强5G、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引领产业,壮大发展高端软件、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应用服务产业,支持引进布局先进工艺生产线,超前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兴产业,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推进越疆人工智能产业园、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基于区块链电子仓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建设,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促进平台经济持续规范发展,降低平台服务成本,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经济就业创业。推动共享出行、共享住宿等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加快发展网络零售、移动出行、互联网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带动增加灵活就业岗位。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合理安排就业空间,规划流动商贩经营服务网点,科学设定辖区内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支持劳动者创业增收。搭建共享用工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季节性、临时性用工余缺调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提高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


专栏2:实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1. 推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研究。多渠道开展灵活就业服务,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招聘活动,设置灵活就业招聘专区,举办灵活就业专场招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规范设立零工市场,发展村级劳务中介,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推进“零工经济”、小店经济等健康发展,丰富夜经济业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2. 提升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培训规模。对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等新就业形态重点群体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组织参加相关创业培训。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参加“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灵活选择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3.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方式,积极落实重点群体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4. 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工会入会,加强对劳动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监督企业履行用工责任,维护好劳动者权益,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或协议,推动制定行业劳动标准。


(八)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

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健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更好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产生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进“个转企”“小升规”,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政银企战略合作,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在助力企业培育、缓解融资难题等方面的应用,帮助小微企业扩岗拉动就业。落实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制度,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带动就业效果。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在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鼓励广大企业家强化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为稳定就业做出更大贡献。


三、发挥创业引领作用,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

深入实施“创新兴市”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各类人群创业热情持续高涨、创业动能充分释放,为促进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九)优化创业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深化“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链办理”,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应用电子证照,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巩固企业开办0.5天办结零费用改革成果,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开展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清理行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实效。探索建立覆盖所有机构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在用地、融资等方面制定更多支持初创实体的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改善保险产品供给。完善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建设优化融资服务平台,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加大对轻资产企业融资支持。加大“双全双百”企业全生命周期“创业补贴全照办”等扶持补贴场景应用,推动企业就业创业补贴业务集成办、极简办,加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力度。编制发布城市创业“机会清单”,全面释放城市就业创业机会和场景,引导支持各类就业创业群体了解就业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服务平台。合理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适度调整担保基金规模。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和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形成创业合力。推动全市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进一步向企业和个人开放共享,培育更多创业机会。


(十)释放创业潜能

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政策落实,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打造“创业绽放人生 奋斗成就梦想”大学生创业大赛品牌,选树大学生创业典型,引进社会资本及专业化运营队伍,规范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实施日照市“海归英才汇聚计划”,优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环境。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落实技术移民、外国留学生创业国民待遇。积极组织参加“双创”活动周,组织开展日照市创业大赛,选树创业先进典型,浓厚创业创新氛围。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完善试错容错纠错机制。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统筹安排相关产业用地,优先保障返乡入乡创业生产经营空间。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增加首贷、信用贷,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依托现有资金渠道、政策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新建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深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举办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大赛,选树日照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十一)优化创业服务

建设创业平台载体。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实施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计划,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体系,鼓励发展网上创新工场、虚拟创新社区和数智工坊等新型孵化器。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构建大中小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广“人人创客、人人创新”模式,支持企业向新型创业创新平台转型,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创业创新。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开展创业训练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创业领军人才。推广创业导师制,壮大青年、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配齐配强创业服务队伍,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推进创新创业机构改革,培育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


四、提升服务质效,聚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稳住全市就业基本盘。


(十二)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

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渠道。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生来日照创新创业需求,优化完善普惠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高校毕业生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日照市钢铁、汽车、港口等产业集群优势,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能型管理型就业岗位,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成长潜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快推动“城市+大学”共同体建设,探索构建“企业需求+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合作模式,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出台完善激励政策,对毕业生留日率较高的驻日高校给予专项奖励,不断完善青年人才政策,对驻日高校毕业生留日就业创业的给予补贴。积极搭建校地交流平台,联合驻日高校打造“周末体验日”品牌活动,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在我市就业创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青鸟计划”,完善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实施“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开发基层就业岗位,畅通基层成长发展通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农村、社区基层就业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机制,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精准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专业性专场招聘,提高供需匹配效率。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实习见习,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实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转变就业观念,积极理性择业就业。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服务机制、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举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推行青年人才补贴“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及时足额享受补贴。


专栏3:实施日照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1. 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税收、社保、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持续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基层项目招募。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吸引优秀青年返乡入乡创业。


2. 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养,夯实实现高质量就业基础。大力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针对产业升级和毕业生就业需求,开展专项能力培训。推进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全覆盖。深入推进“青鸟计划·就业服务季”“青鸟计划·实习实践季”行动。


3. 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大力开展“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日照专场、“百企访名校”系列就业服务行动,推广网上就业服务平台。健全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加大对学生就业指导力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帮扶,精准开展就业服务。


4. 吸引更多驻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面放开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落户限制,优化办事流程。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完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贴等保障政策,吸引驻地高校毕业生留日照就业。开展驻地高校师生周末体验日活动,在全市选择重点规模和行业优秀企业,组织驻日高校师生利用周末时间参观走访。打造常态化专场招聘会,定期组织优质企事业单位到相关高校开展专场校园招聘会,不断宣传推介日照就业创业环境,搭建双方交流沟通的渠道。不断完善对驻地高校毕业生留在日照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对高校毕业生,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进一步扩大“青年驿站”规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三)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促进农村劳动力市域内转移就业。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潜力,发展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服务业,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扩大县城就业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创建区域劳务输出品牌,培育和发展乡镇、村两级劳务组织和经纪人,加强劳动力市域内精准对接,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基本就业公共服务政策。


拓展农村劳动力农业就业空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拓展农业就业空间,吸纳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并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完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制定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探索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为重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质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十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推动退役军人充分就业。全面推行退役军人就业适应性培训,为参加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落实学费减免政策,推动退役军人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退役军人就业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推进军地职业资格互认。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向基层延伸,县级以下机关拿出专项计划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打造“军岗日”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品牌,定时定点开展常态化招聘活动。完善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帮扶援助机制,探索在企业设立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拓展岗位开发渠道,发挥兜底稳定效能。


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用足用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金,实行创业带动就业奖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退役军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重点扶持领域创新创业。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面向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完善军创企业联络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优先服务。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培养一批退役军人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定期选树一批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


(十五)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脱贫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多形式就业。针对脱贫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推动项目制培训应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落实相关补贴;优先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进行托底安置;继续发挥企业等就业载体作用,对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助力重庆市黔江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做好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山东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水平。加强人才交流工作,鼓励协作地大学生来鲁就业创业。


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一对一就业帮扶,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主创业、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市场渠道实现就业,并给予相关就业创业补贴。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服务体系、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和人才技能服务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工会帮扶救助范围,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保障其他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妇女平等就业,坚决纠正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深入实施创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妇女创新创业。坚决纠正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减少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加强老龄人口就业支持。


五、提升职业技能,建设高素质劳动者队伍


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主动对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十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扩大职业培训规模。面向城乡劳动者各类培训需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行业、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基本满足劳动者整个职业生涯培训需求,提升就业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四五”累计培训各类劳动者15万人次以上。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大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匠人成长计划”职业培训品牌建设,结合本地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开展项目制培训,实施一县(区)一项目行动。持续开展“金蓝领”培训,组织企业职工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支持中小企业以工代训、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倡导政府新建一批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共建共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构建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推动培训链与产业链紧密对接,动态发布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聚集,重点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采取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线上平台以及专业工种,开展灵活化线上培训。大力推广“职业培训包”。加强培训资金的统筹整合、集约使用,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补贴标准,建立培训补贴标准与培训成本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减少申领门槛限制。健全职业培训绩效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强化培训计划、资金使用的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


强化职业培训激励。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倡导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风尚,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职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企业不断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大力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不断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年轻劳动者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工作责任意识,自觉提升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十七)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围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校企协同、教科协同育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职业院校提质培优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和特色职业院校;完善职业学校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双元”育人,推进建设日照科技职业学院等一批高等职业院校,支持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创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施“1+X”证书制度,实施“日照工匠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努力稳定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提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发挥职业院校优势,落实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


构建技能人才多元培育评价机制。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会贯通,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设一批技师工作站、特色技能大师工作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拓宽职业技能大赛领域,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促进高技能人才培育成长。


六、健全市场体系,促进更加充分就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推行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提高劳动者就业匹配效率,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十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市场运行规则,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创新网络招聘等领域的监管手段,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良好的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及预测。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行业营收突破100亿元。积极推动日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重点培育一批有特色、有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养一支行业高端人才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需求。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境。鼓励行业组织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平台,为更好促进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提供服务。


专栏4: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1. 联合招聘服务行动。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做好防疫措施前提下,安全有序进行现场招聘,支持采取“现场招聘+直播平台”“现场招聘+微信平台”等线上、线下联动模式,扩大就业供需信息覆盖面。


2. 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行动。鼓励搭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行业企业需求协同对接平台,聚焦我市重点产业、新开工重大项目、急需紧缺用工行业企业等,通过组织供需对接会、开展“一对一”专员服务等方式,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3. 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四进”工作组对接,摸清基层一线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对接服务,有效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参与“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日照专场、“百企访名校”等活动,为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


4. 促进灵活就业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有序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5.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行动。鼓励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创业载体,提供配套专业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行业协会,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行业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推动创业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孵化。


6. 优质培训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和优化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热线辅导等培训服务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培训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赋能学习。


7. 劳务协作服务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广泛吸纳帮扶地各类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者来鲁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援藏、援疆劳务对接活动,促进地区间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有序流动。


8. 就业扶贫服务行动。深入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交流合作,形成常态化就业扶贫合作机制。


9. 供求信息监测服务行动。指导鼓励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托招聘信息和数据库,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10.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综合服务行动。充分发挥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集聚优势,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十九)夯实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辐射全域、覆盖全民、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村、社区就业服务网格员队伍,推行网格化就业服务,打通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区域协作,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县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广泛开展全国、全省统一、日照特色、各区县自选的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月月有专场、日日有招聘、时时有服务,打造“日照人才集市”、“天天招聘双选会”等日照特色招聘服务品牌。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效。推行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满意服务。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别、精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决方案。持续优化“政策找人”,推行部分业务实现“免申即享”,扩大政策知晓度,增强企业群众政策获得感。升级“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完善优化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在日照本地化服务建设,以互联网为主平台并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快办行动”,建立“好差评”制度,打造“就办好”服务品牌,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满意度。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的合作,建立就业指导专家、创业指导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等志愿者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专栏5: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 实施更加精准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完善高效率的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根据劳动者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决方案。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可及性。


2. 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梳理公共就业服务目录清单,规范标准化服务流程。以不同地区、不同阶段服务需要为导向,开发多层次、模块化能力培养课程,对基层就业服务人员、职业指导师等实施差异化培养培训。建立就业服务训练营,组建就业服务专家库,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竞赛、就业服务基层行等活动。


3.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基础上,开发适合日照本地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将日照大数据服务与公共就业服务结合,以互联网为主平台并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便捷可及的就业创业“一站式”线上服务。全面推行线上失业登记,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就业服务跨地区共享。


4. 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统一经办平台,加快建设全市数字化档案和基础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打破档案信息孤岛,强化部门内外信息共享,推动协同联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高质量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七、改善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

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高劳动者岗位待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十)增进劳动者就业获得感

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科学发布工资指导线,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提供薪酬分配指引。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改善劳动就业环境。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替代。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障劳动者人身生命安全。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扩大社保覆盖面,增强社会保险制度的包容性和弹性,提高劳动者参保率。积极努力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促进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做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解决好各类就业群体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医疗、文化生活等问题,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安居乐业。


(二十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合同法》执法力度,加强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进一步规范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着力遏制“短工化”“去劳动关系化”趋势。积极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同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劳资协商委员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劳资沟通协调的制度化程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全市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20〕62号)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持续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强化争议源头预防,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探索新发展阶段劳动争议预防协商的规律、机制和举措,推动建立企业内部职工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争议预防调解机制、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建设。深化标准化仲裁院建设,推进办案机制创新,开展仲裁立案登记制试点。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处理。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优化调解仲裁服务流程,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


八、积极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加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建设,切实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十二)加强就业监测预警

健全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做好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创新失业风险监测方式,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招聘数据、社保数据和移动通信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提高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研判的水平。


完善失业预警防控机制。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搭建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合理确定监测预警指标,实时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防控预案,完善应急方案和工作措施,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失业风险处置工作。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三)全面强化失业风险管理

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政策。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一旦出现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大量劳动者离职离岗、规模性失业风险骤升等情况,直接用来援助企业、稳定岗位。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议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依法调整工时等办法共渡难关。


完善广覆盖的失业保障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提高政策受益率。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完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应对外部因素对就业的冲击。加强对产能调整、经贸摩擦、专项治理等对就业影响和失业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专项治理实施过程中,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同步做好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和安置工作,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避免人工智能就业替代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加快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职工通用技能。


九、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二十四)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把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政府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步细化目标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就业工作合力,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落实。发挥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积极性,营造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十五)强化资金保障

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就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突出结果导向。扩大就业领域社会资本进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十六)开展考核激励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适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督查通报。注重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对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的表扬激励,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选树先进典型。对不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法约谈问责。




日就组发〔2021〕1 号 日照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doc


日就组发〔2021〕1 号 日照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pdf


《日照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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