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威海市公共就业业务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威海市公共就业业务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21〕14号)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我市就业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构建的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业务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为全市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下面对此进行专项解读:

问:信息发布渠道有哪些?

答: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和短信平台等。

问:信息平台管理机构包括哪些?具体职责是什么?

答:信息平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包括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负责监督和规范信息平台的应用管理,包括对发布的信息类型、内容、级别和发送范围、渠道及时机等进行审核;信息发布。

2.负责提出信息平台改进建议和升级需求。

(二)市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

1.负责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保障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2.负责信息平台建设业务需求实现和组织开发工作;

3.负责信息平台与通信服务商网络专线、硬件设备的维护及安全工作。

问:业务信息包括哪些类?

答:业务信息包括业务触发类、定向告知类、宣传公告类、订制订阅类等。

(一)业务触发类信息是指在特定业务流程中由系统按预订的触发机制和信息模板自动组织信息内容,向业务主体或发起人发送的业务信息。

(二)定向告知类信息是指使用预制模板向指定群体发送的告知类信息。

(三)宣传公告类信息是指为了达到某种宣传效果或者开展某项活动而向目标人群发送的批量信息。

(四)订制订阅类信息是指用人单位和个人因个性化需要,主动订制或订阅的信息。

问:各类信息具体由哪个机构负责审核与发送?

答:业务触发类信息由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定制触发条件、信息模板、信息等级、发送对象、发送渠道。经审核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和发送。

宣传公告类信息和定向告知类信息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设置信息模板、发送对象和发送渠道。经审核后,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统一发送。

订制订阅类信息由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拟定,用人单位和个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订制订阅,信息平台按需自动发送。短信服务费用由订阅人自行承担。

政策解读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黄莉

联系电话:0631-5190920

    政策文件链接:http://rsj.weihai.gov.cn/art/2021/11/26/art_45743_273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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