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威海市公共就业电子签章使用管理办法》(威人社发〔2021〕16号)的规范性文件,文件中规定,在通过网络、移动设备、自助终端和业务经办系统开展的公共就业业务受理、审核、备案、出具证明材料等工作中可按照有关授权规定使用电子签章,大大缩短了业务经办过程中的办理时间,简化了办理流程。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对此进行了专项解读:
问:什么是电子签章?
答: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形式,应用基于国家法定密码算法的数字密码技术,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签字、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
电子签章由安全可信认证平台管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传输和电子签章技术,实现公共就业业务经办流程无纸化、审核比对自动化、业务处理标准化、资金拨付安全化、身份行为可信化。
《威海市公共就业电子签章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已具有规范实物印章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经授权使用个人签名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移动设备、自助终端和业务经办系统开展的公共就业业务受理、审核、备案、出具证明材料等工作。
问:电子签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电子签章是指使用实物印章的红色印模制作的等比例高清电子图章,采用数字证书进行防伪和加密处理后,即为该单位电子签章,具备与实物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电子签章加密保护的电子材料即为原件,其打印稿视同为复印件,通过认证平台验真后可存档保管。未经电子签章加密保护的电子材料,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问:电子材料发送方与接收方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发送电子材料的一方为发送方。发送方主要职责是:
(一)对电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按业务授权加盖电子签章;
(三)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材料。
接收电子材料的一方为接收方。接收方主要职责是:
(一)通过电子签章平台完成电子材料的验章和保存,并作为相关业务经办的依据;
(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材料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三)发现电子材料有误时,应及时退回发送方,不得自行更改电子材料。
问:电子签章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通过网络、移动设备、自助终端和业务经办系统开展的公共就业业务受理、审核、备案、出具证明材料等工作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电子签章。
问:电子签章如何授权?
答:电子签章的授权分系统授权和专管加盖两种。系统授权是指经风险评估,对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系统经办的业务材料或数据授权盖章,网络或业务经办系统中有权限的操作人员均可按规定加盖电子签章;专管加盖用于重要的业务环节,业务材料经审核审批后,由电子签章专管人员签章。个人电子签章由本人保管和签署。
问:确需使用实物印章的怎么办?
答:公共就业业务的办理采用传统实物印章和电子签章并行的方法。能通过电子签章实现的,原则上使用电子签章。如相关机构和个人确需使用实物印章的,可到实物印章管理部门盖章。
问:如何验证电子签章的真伪?
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纸质材料,是数字签章电子件的纸质验真载体,可通过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查看原件。相关机构和个人对电子签章真伪提出异议的,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电子签章认证验真平台”,输入底部验证码在线验真。防伪打印件也可委托具有电子证据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防伪认证。
问:电子签章密码钥匙的作用?
答:智能密码钥匙是电子签章的存储载体,也是登录业务系统所必需的“身份密码”,通过密码确认后方可使用电子签章。密码钥匙与使用人唯一对应,并存储个人的签名私钥,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密码钥匙使用人变动的,应及时备案,接任人员需变更密码钥匙的访问密码。密码钥匙遗失的,应立即报告,及时重新申领更换。
电子签章的使用情况及安全状况应实行动态审查,严禁超出规定范围使用。
问:电子签章使用期限是多久?
答:电子签章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应及时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签章更新书面申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相关程序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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