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贡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商事制度改革“我要融资”场景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金融工作局(办),市辖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自府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保监分局联合制定了《商事制度改革“我要融资”场景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自贡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贡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商事制度改革“我要融资”场景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金融业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各项商改工作部署,建设紧扣中心、服务企业、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金融业商事工作体系,进一步筑牢全行业服务意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贡市2021年开放发展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实施“要素保障提升行动”,以服务企业为核心,聚焦市场主体期盼,着力打造程序最简、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金融服务标杆。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企业直接融资。
1.加强培训辅导。采取宣传引导与沟通交流、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引领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有效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等问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深入宣传资本市场理论知识、政策动态、运作技巧和典型案例等。依托“金融顾问”团队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协调证券监管部门和各类券商机构开展针对性的专业辅导,每年度不低于3次。
2.分类引导对接。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门槛要求,结合拟上市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需要,引导推动企业向适合自身发展的资本市场板块进军,不断形成合理的拟上市企业培育梯队结构。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搭建内部上市工作专班,帮助引荐优质中介机构给予辅导,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对已与中介机构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抓紧与中介机构制定上市工作计划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对照发行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强与省证监局和参与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质量,抓紧制作申报材料,精心安排上报时间。
3.建立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库。按照 “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根据各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要求,建立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库,一企一策制定推进计划。凡达到相应规模且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均可申报入库,到2025年累计新增50户(每年10户)企业进入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同时,重点推荐其中的优质企业进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到2025年累计新增30户。
4.积极搭建推动企业改制平台。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完善落实各类奖补政策,支持企业改制,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推动已完成改制企业到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及上市培育孵化。依托中介机构,积极对接企业,帮助企业充分解读政策;积极化解企业改制过程中面临的土地、税务、环保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努力扭转我市企业不了解企业改制意义、不愿意暴露自身短板、不愿意为上市耗费较多资源等顾虑。
(二)创新金融产品。
5.改进和丰富信贷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企业融资需求和特点,与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运用税务、工商等非信贷信息以及在本银行的交易结算等信息,综合评价企业信用水平,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6.建立保险服务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信用+商业信用+专业保险经纪服务”科技保险发展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研发责任险等险种。
7.提高融资便利度。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8.创新动产质押融资产品。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运用,针对市场主体经营困难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创新“减税e贷”“银税贷”等产品。针对已经取得成效的动产质押金融产品,加大推介力度,扩大产品使用覆盖面。
(三)健全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对接机制。
9.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依托地方融资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资,加强政策宣传、信息采集、融资服务、监测预警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通过主动线上服务平台遴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推介、银企融资洽谈对接等多种形式,构建常态化、便捷化、网络化银企对接机制。
10.用好在线融资对接平台。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到金融机构系统内部在线融资对接平台或天府信用通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信息,对个体工商户在线提交的融资需求要做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快速响应,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评级,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实现放款。
11.建立完善银保企对接统计制度。加大对融资对接项目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民营、涉农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对暂不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积极培育,帮助其早日达到信贷条件。
12.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及时深入到重点商圈、社区、乡镇开展实地调研,促进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高效对接,深入一线收集融资需求和面临的问题困难情况。
13.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注重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技术运用,深化金融服务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的融合,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和信贷审批模式,提高服务精准度和便利度。
(四)缩短企业办理贷款时间。
14.前置审查职能,指导业务前期推进。审查人员在信贷业务资料受理、贷前调查阶段可适当提前介入,与营业机构客户经理讨论、初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授信方案,并进行平行现场尽职调查,针对借款人实际情况与授信方案,尽量一次收集齐全申请贷款所需资料,减少借款人因资料缺失在申请阶段耗费过多时间。
15.加快审查阶段程序。针对借款人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策”的措施,安排专人对接,即来即审,急事急办,保证非抵押、抵押类审查时效;对需上贷审会审议的项目,及时组织召开贷审会,完成行内审批流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做到独立审批模式审查审批原则上限时2个工作日完成,贷审小组审查审批原则上限时4个工作日完成,贷审会模式审查审批原则上限时7个工作日完成。
16.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根据业务的经营发展,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及时优化、高质效推进,完善信贷办理流程,缩短借款人办理业务时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将商事制度改革与本单位重点工作融合推进,研究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举措、时限要求和责任人。要适时开展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相关融资、信贷惠企惠民措施宣传力度,加强银政企对接,及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和措施,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支持商事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反馈。各金融机构要分析金融服务等的努力方向,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反馈,及时提供实施案例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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