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延续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政策解读

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补贴政策解读

 

    为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根据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延续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工[2021]6号)和《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企[2019]3号)的文件精神,对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及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给予财政补贴。现对《通知》(上述文件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补贴对象是什么?

    符合《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企(2019]3号)条件,且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的有关要求,在济南市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成立两年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申报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房地产企业。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补贴范围是什么?

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单笔贷款额不低于50万元(含),且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小微企业可按2020年度实融资费用(包含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金额的40%申请融资费用补贴(其中小微企业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5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担保费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申报材料有哪些?

1、2021年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书;

2、企业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时间、职工人数、经营情况、纳税情况、贷款情况、利息支出情况、申请财政补贴金额等);

3、融资费用财政补贴申报信息表;

4、融资费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表;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企业在注册地税务局纳税且无不良纳税记录,需加盖公章);

7、2019年、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含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8、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全年缴纳社保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企业划型认定自我声明。企业对自行声明类型(中型、小型、微型)的准确性和证明类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除加盖企业公章及银行章外,需加盖银行骑缝章;

11、委托担保合同、发票等贷款担保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担保公司公章及企业公章);

12、近一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13、中介机构出具的有行业报告防伪页的企业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4、企业借入贷款及归还贷款记账凭证和附件,2020年企业支付利息记账凭证和附件、支付担保费用记账凭证和附件复印件(须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和企业公章);

15、涉及贷款借入及归还的银行账户对账单、2020年度月付利息清单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6、证明资金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受托支付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原件(查验后退还合同、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7、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重复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五、附件六);

18、企业符合“绿色门槛”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19、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行政处罚”和“失信悠戒”的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20、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银行盖章:本通知所说银行盖章指银行公章、合同章或业务章三者中其一即可。

2、关于50万元-1000万元的情况:以单笔支用合同和借据为准。

3、共同借款人:未将贷款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对公账户的,不予受理。

4、贷款用途:申请补贴的贷款必须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受托支付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佐证;无还本续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初次贷款的借款合同、银行受托支付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5、企业信用报告重点考察近五年信用状况是否良好。

6、无社保缴纳记录或缴纳不足一年的企业不予受理。

 

咨询方式:申报企业向属地县区财政局企业科咨询

          高新区财政局:82689716

          历下区财政局:88156889

市中区财政局:82059668

槐荫区财政局:81255642

天桥区财政局:85872675

历城区财政局:88023627

长清区财政局:87221056

章丘区财政局:83212018

济阳区财政局:84236208

莱芜区财政局:76172736

钢城区财政局:76880821

南山区财政局:88112768

平阴县财政局:87883782

商河县财政局:84862124

先行区财政局:666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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