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及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和《济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区机构改革情况,在征求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2016年1月13日印发的《济阳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济阳政办发〔2016〕1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自2021年1月21日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
明确了区组织指挥机构及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预防,包括监测和风险分析、风险预防。
预警,包括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状态、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信息报告与通报,包括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和内容、信息通报。
(四)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启动。
响应措施,包括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
响应终止,包括终止条件、终止程序。
(五)后期处置
包括损害评估、调查处理、善后处置、保险。
(六)应急保障
包括队伍保障,装备和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
(七)附则
包括预案管理和监督、预案用语释义、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济南市济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单位)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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