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的话题上了热搜,吓坏了很多人,大家担心那以后在“路边摊”买菜、买小吃不能用微信和支付宝付款了吗?
随后,财联社发了一则消息进行澄清,表示支付宝、微信支付收款码禁止商用系误读。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
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后来我看了10月13日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确实没说要完全禁止个人二维码,只是说要进一步规划。
1、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2、原则上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应当具备定位功能。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当确保其被用于特约商户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合规用途。
也就是说个人二维码商业收款并不是完全不可用,只是要升级成为“特约商户收款条码”,申请二维码时比以前更麻烦一些。
目前商户收款的二维码主要是两种,一是二维码转账,二是二维码收单,前面是个人码,后者是个体户或企业使用。目前来看经营性二维码并未受多大影响,受影响的主要是个人二维码,但如果你是有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是可以将它转为特约商户收款条码的。
所以这次规范后,对于消费者来说影响较为有限,不必过于担心。
本次个人收款码规范的目的,主要是2点原因:
1、避免洗钱。
关于这点,央行已经明确说了:
部分市场主体变造交易的手段不断翻新,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商户名称、交易地址等方式隐藏违规交易,导致交易信息难以还原真实消费场景,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投诉纠纷,还为不法分子借道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带来可乘之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条码转移赌资,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通道。
2、避免偷税漏税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所有的收入都应该要纳税,个人要缴个人所得税,即使你在地上捡到的钱理论上也是要缴税的。企业则是要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每月单位已经给你进行了代扣。
但是也有很多人的个税并没有代扣,比如自己干点私活赚的钱、自己做点生意赚的钱。这些钱由于是私对私,没有进入对公账户,也没有报税,很难分清钱的来路,到底是别人捐赠的,搞抖音直播赚的,别人借钱给你的,还是经营所得?
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国家无法准确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经济运行情况。之前参加一个论坛,有一个学者讲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中国的经济体量已经超过美国了,因为现在是申报的数据,而很多信息还没统计到,如果把这些纳入进来,中国的经济体量已经超过美国了。
这位学者的论断是否正确目前尚不能考证,但至少说明国家对企业经营情况掌握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正进入推进“共同富裕”阶段。共同富裕就需要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需要依法缴税。但很多富人往往通过各种方式避险,这种情况下对个人收款码进行规范有助于降低富人偷税漏税,维护社会公平。
至于有人说对个人收款码规范,有限制第三方支付推进数字货币的用意。
我认为不太可能!
国家要想大力推广数字人民币,只需要做一个受国家背书的APP(存取数字货币)就可以了。因为APP是国家背书且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人们自然争相去使用,而没必要通过限制第三方支付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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