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司法局便民惠民措施十五条》公告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眉山市司法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自我加压,主动作为,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倾听民声民意,回应群众关切,面向广大群众推出便民惠民措施十五条,现予以公布并正式实施。请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建议意见可告知市司法局政治部。(联系人:赵世华,联系电话:028-38099682)

                                                          眉山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4日

 

眉山市司法局便民惠民措施十五条

 

1.提供预约法律服务。市民可通过眉山市市民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公证服务窗口、“四川省眉山市眉山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电话(服务热线12345、市法律援助中心028-38186101、眉山公证处028-38025628)预约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的延时时间(即8小时工作时间外、节假日)、服务内容(政策咨询、法律文书下载、业务办理等)、服务方式(网上服务、上门服务等)。

2.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孕妇等,可通过市法律援助中心(028-38186101)、眉山公证处(028-38025628)电话联系,申请上门法律援助和公证服务。

3.实行法律援助优先制。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法律援助对象,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承办法律服务;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4.提供线上公证服务。市民可通过“四川省眉山市眉山公证处”微信公众号获取办事指南、下载文书、咨询、提交申请等;不涉及财产处分的简易公证事项,可使用微信识别公证处发送的二维码,登录微信小程序进行活体检测、电子签名,实现线上远程办理。

5.提供公证代办服务。提供材料代收集服务,对可以通过发函、下乡调查、信息共享等取得的材料由眉山公证处代为收集;提供公证书送达服务,对不能当场办结、即办即取的公证,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公证书;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对无书写能力的办证群众提供免费代书服务。

6.降低办事成本。减免公证服务费用涉及低保待遇、工伤赔偿金、公益活动及继承公证遗产不足两千元的,可申请减免公证费用。降低仲裁收费标准。在国务院办公厅现行《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规定的仲裁受理费幅度内,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减免缓缴仲裁费用。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无其他收入或者补偿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其他确实需要免交的当事人准予免交仲裁费用;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及其他确实需要减交的当事人按不高于30%比例减交仲裁费;对海上事故、交通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和其他确实需要缓交的当事人准予缓交仲裁费用至首次开庭日前。

7.优化行政许可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简办证材料,对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对行政许可相关材料实行“线上预审”。

8.实行人口信息双查询。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通过微信关注“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或到各县(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窗口查询人口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双查询。

9.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0.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强力推进“1+N+N”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实用性强的法治文化阵地,提升群众法治文化知晓度。

11.实行行政复议申请预受理。行政复议应收尽收,对符合申请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先受理后补材料”。

12.实行行政复议巡回听证。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方便复议当事人的地点举行听证会,阳光复议,开门办案。

13.关爱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对社区矫正对象适时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试、心理干预等心理辅导活动。

14.为法考考生提供贴心服务。疫情期间,在考场防疫安检大门处提供应急专车,负责在截止进入考场倒计时前30分钟接送考生到考试室,确保不误考试;免费为考生提供校内午间休息场地。

15.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实施“党建共建、能力共强、基层共创、服务共享”四大行动,做好金川县司法局结对帮扶。协助联系村制定年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帮助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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