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峨眉山市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的政策解读

2021年7月23日,市政府办印发《峨眉山市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峨眉山市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以下简称《清单》),现对《清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省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川编办发[2020]200号)和乐山市营商环境局关于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和<2020年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等5个文件的函》(乐营商函[2021]25号)要求,因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修订、废止,我市行权部门职能调整,为加强和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峨眉山市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和《峨眉山市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

二、《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对《峨眉山市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进行了动态调整。此次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10类行政权力共1120项。经拟定,全市行政权力5234项,包括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172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强制157项,行政确认3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273项,行政奖励99项,其他行政权力198项。其中,各行权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行使行政权力52项。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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