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0年年末,崂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崂山区关于鼓励支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精神和省委“人才制度改革攻坚行动”要求,推动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四链合一”。根据上述意见要求,崂山区科创委牵头制定出台青岛市崂山区“人才引育平台集聚计划”。
二、文件出台目的
发挥崂山区企业、院校、园区、产业在人才引育工作上的市场主体作用和平台服务优势,为建设开放创新怡居的山海品质新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文件依据
《崂山区关于鼓励支持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崂办发〔2020〕2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标准
人才引育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各类社会主体围绕崂山区产业发展布局,以引进和培育优秀人才项目为目的,能够为入驻人才项目和人才创办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特色鲜明、配套齐全的人才类孵化器、加速器等。本细则适用于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等。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重要举措解读
根据平台的人才引育能力、环境打造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特色资源集聚能力等,结合平台存量人才项目和企业发展情况,对平台进行综合动态星级评定。每年择优给予不超过5家星级人才引育平台运营机构每家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三星平台奖励20万元、二星平台奖励10万元、一星平台奖励5万元。
六、关键词解释
重点考察平台的人才引育能力、环境打造能力、配套服务能力、特色资源集聚能力
七、文件的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崂山区科创委
解读人:李维波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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