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6日 星期四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经发部,有关保险企业: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61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促进山东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1〕61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保险经办机构:

为推动我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是政府运用市场化手段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保护农民收益,支持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政府指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着力将政府调控与价格保险有机结合,提高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水平,有效化解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

二、稳步扩围增面,形成产业优势

(一)逐步扩大省级保费补贴范围。在目前的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蒜薹、辣椒、生姜、生猪等8个补贴品种的基础上,逐步将量大面广,价格波动明显,能够实行集中收获和销售,以及能够形成产业集群优势的区域或品种,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纳入省级保费补贴范围。

(二)不断完善立体式保险政策体系。坚持地方保特色,根据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要求以及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稳产区、稳价格、稳品牌的原则,全省统筹,分层次推进,不断满足符合地方特色的差异化市场价格风险保障需求。

(三)逐渐实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保险政策。对具有一定种植(养殖)规模、符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抵抗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

三、鼓励探索创新,提高服务能力

(四)创新多种目标价格制定模式。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再生产能力为目标,建立目标价格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在保障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参照成本、产量、收益等因素分别设立目标价格。

(五)探索不同保障水平确定方法。按照政府决定补贴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结合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需求,实行有差别的保障水平和补贴比例,提高农业保险补贴的弹性、政策性和导向性。

(六)鼓励地方特色品种奖补保险。进一步加强地方在优势特色险种中的责任,认真落实省级资金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保险经办机构结合实际,探索开发多元化地方特色目标价格保险新产品,支持“保险+”模式试点。

四、强化风险保障,提升管理水平

(七)完善价格波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合理引导参保品种市场价格,稳定农民种植预期,分散系统性风险,突出交易集中地区的价格发现功能,相近地区、相同的种植业品种,参照具有资源集中、产业基础好、风险意识强等特点的交易市场价格数据,并根据保险标的品种、品质的交易量设置权重。

(八)完善价格数据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乡(镇)监测、县汇总、市初审、省审定的监测价格数据报送审查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数据公示,确保客观准确、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数据信息化建设,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确保价格数据客观准确。

(九)完善保险经办机构参与和考核机制。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完善经营机构布局,与各乡镇农业基层服务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基层保险服务网络,切实改善保险服务。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对各保险经办公司的宣传发动、承保、立案和理赔成效、服务质量等进行动态评估,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减少份额和退出机制。

四、注重部门协同,优化工作机制

(十)明确责任分工,合力狠抓落实。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更科学的管理、更高效的运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一)做好参保公示,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参保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加强宣传发动,运用保险理赔的鲜活案例,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保险意识。

(十二)严格业务监管,保障持续发展。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大数据资源、技术和手段,加大对重复投保、虚假承保、协议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力度,规范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严防保险违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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