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1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2021年6月,省住建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住建局成立专班,就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深入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陈平书记对调研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住建局把建筑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和吸收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市住建局起草了《意见》初稿。在初稿起草完成后,召开内部论证会,进行完善提升。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今年5月份和9月份,我们2次以书面形式,向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吸收采纳形成《意见》(审议稿)。10月2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研究。10月29日,市政府第 7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5日正式印发。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以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为主线,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6部分、18条。

(一)明确建筑业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建筑业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品牌价值为目标,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要求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确定1-2家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培养。对本地晋升和外地迁入的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对新升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对首次纳税超过1000万以上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对在外地承揽工程为枣庄创税的企业进行奖补鼓励。探索建立应收账款确权制度等措施,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推进重点事项改革。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优先推行。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进项目不见面开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推动建筑劳务企业转型。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工程质量“两书一牌”和施工安全“两承诺一公示”制度,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模式开展辅助检查。对新获得“鲁班奖”“国优工程”“泰山杯”等国家和省级奖励的企业,给予奖金鼓励,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约定,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

(五)优化科技人才支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部品生产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对当年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建筑业企业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实践基地。对建筑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工匠候选人,享受《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若干措施》中高技能领军人才惠才政策。

(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枣庄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评先树优等环节的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制度,持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是对《意见》内容的简要介绍。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建市60周年,也是我市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起势之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建筑业建造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延长产业链条,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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