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组织和提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县市区推荐
各县市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申报名额择优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文推荐。各县市区推荐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标杆企业不超过1个。各县市区推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不超过1个。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及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同时提供各县市区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峰 8288090
联系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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