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鲁工信新材〔2021〕258号)转发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依据省工信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中入库企业条件(附件4)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区县初审。各区县主管部门根据入库企业标准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材料企业择优推荐上来。
(二)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29日中午12:00前报送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WORD版光盘),报送材料包括:各区县正式申报文件、《各区县推荐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
电子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66605745
附件:1.山东省2021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入库申报书.docx
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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