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为做好我市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1年推荐重点用能行业范围包括: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二、推荐条件
申报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愿。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鼓励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严格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联合出具推荐意见。联合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和《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应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电子版材料应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上传报送。
(三)复审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我市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名单,并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荐。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1〕268号)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 王亚军,电话:85916711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 杨 雪,电话:8573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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