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上,要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已有矿山改造升级力度,新建、扩建矿山全部达到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在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方面,《实施方案》共提出三项主要内容:
首先,在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上,《实施方案》指出,加强对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建立安全可靠的资源能源储备、供给和保障体系,提升资源能源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按照资源型地区资源环境特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确保资源能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和保护。
其次,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上,《实施方案》要求,要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循环利用模式。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已有矿山改造升级力度,新建、扩建矿山全部达到标准要求。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与下游行业耦合发展,支持资源型企业的低碳化、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最后,在加强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设上,《实施方案》明确,要依据资源禀赋、开发利用等情况,布局一批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打造战略性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核心区。实施矿产地储备工程,构建产品、产能和产地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大石油、天然气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做好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
在促进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引导资源富集地区转型发展、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涉及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问题,按照《实施方案》,首先要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地区转型的责任,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造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深入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区居民避险搬迁、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接续替代产业平台等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矿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针对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问题,《实施方案》也提出了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等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强调,在推动资源能源绿色开发上,要坚持科学勘查、有序开采、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加大对矿产资源储量、开发潜力和生态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合理调控开采规模、时序和强度,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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