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经济循环畅通高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9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专题研究流通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对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都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从我省实际看,山东地处南北交界,是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重要节点,具备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独特优势。

  为高质量起草《实施意见》,省商务厅,省委政研室(改革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工作小组,多次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单位、流通企业代表座谈,先后征求31个省直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实施意见》,并经省委第280次常委会议、省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起草过程中,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流通领域六大体系建设要求贯穿全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政策措施,在4方面有所创新:一是谋划全省流通大格局。加强顶层设计,提出建设大通道、大枢纽、大网络,构建连接国内国际、高效畅通的流通大格局。二是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我省流通体系还存在短板弱项,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较高,流通基础设施亟需完善,市场主体竞争力亟待提升,城乡流通堵点亟待打通,高效畅通的现代流通体系尚未形成。起草中,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提升流通设施水平、做优做强流通主体等针对性举措。三是大力培育新动能。在传统领域开展流通全行业数字化改造提升,同时积极发展新零售、跨境电商、网络货运、跨境寄递物流等新业态。四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将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培育认定“现代流通十强县”。

  《实施意见》共六部分、20条。

  (一)优化流通网络布局。一是建设物流大通道。畅通黄河流域出海通道,加快小清河复航,打造中日韩贸易物流“黄金大通道”。二是打造流通大枢纽。推进济南、青岛、临沂等物流重点城市建设;实施境外流通节点枢纽建设工程,在30个国家和地区节点城市建设300个左右境外物流园区、仓储中心和分拨中心。三是织密流通大网络。实施“干支配仓”衔接五年行动计划,推动枢纽城市支线成网,布局建设“网络化配送+分布式仓储”智慧流通网。

  (二)提升流通设施水平。一是推进交通设施量质齐升。加快铁路、一流港口、现代化机场群建设。二是补齐物流设施建设短板。建设重大物流项目,提升冷链物流水平。三是推动商贸设施改造升级。启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工程,开展商圈智慧化改造试点。

  (三)做优做强流通主体。一是开展流通企业壮大行动。培育3-5家千亿级流通企业集团,实施“151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培育10家全球性物流企业、50家国家级大型物流企业、100家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二是打造一流供应链平台。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培育50家左右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企业,建立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培育一批流通大市场。开展专业商品市场升级行动,培育30个左右年交易额达到500亿元的转型发展基地;做大市场采购贸易规模,到2025年出口达到3000亿元左右。

  (四)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一是实施“数字赋能”。开展流通领域全行业数字化改造,认定数字化改造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电商基地。二是创新零售业态。大力发展“新零售+”,促进新零售与旅游、影视、文创等融合发展。三是扩大跨境电商规模。实施跨境电商提升计划,到2025年跨境电商占全省进出口比重达到8%以上。四是推进多式联运。建设10个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开展“一单制”改革试点,培育3-5家“多式联运经营人”。五是发展跨境寄递物流。畅通与日韩双向海上邮路,建设东北亚寄递物流中心。

  (五)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一是健全农村流通体系。深化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鼓励共享网点、统仓共配,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实现村村通快递;培育“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县(市)”,扎实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二是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升级改造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社、信用社深度合作,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产品流通新机制;推广“惠民生鲜超市”模式。

  (六)强化政策措施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扶持、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4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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