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自贡市市场准入“一照准营”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加快我市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结合实际,制定《自贡市市场准入“一照准营”改革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自贡市市场准入“一照准营”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文件精神和《自贡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协同审批效率,便利市场主体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我市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结合实际,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目标
坚持“一切围绕企业、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服务企业”导向,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不断优化商事登记与许可审批流程,通过打造“一个系统、一单告知、一表申请”的“证照联办”模式,倒逼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实现“一照准营”目标,对纳入“证照联办”的许可事项,重新设计优化流程,审批时限压缩2/3以上,有效提升“证照联办”事项的办事效率,大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采取审批改备案等方式,扩大“一照准营”事项范围,分类推进“一照准营”改革。逐步实现以营业执照二维码为载体,涵盖企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等信息,扫码即能查询企业全生命周期身份信息,推动“一企一照、一照准营”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着力打造程序最简、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将实行“照后审批”“照后备案”“告知承诺”的许可审批事项纳入“一照准营”改革实施范围。结合实际,首批推出审批改备案、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许可事项等20项“一照准营”改革服务事项(附件1),要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不断扩大“一照准营”改革主题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任务
(一)“一号通办”。全市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要按照“一照准营”工作要求配套相关服务。申请人办理审批业务时,只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取1个业务号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生成1个业务流水号,即可“一号通办”“证照联办”多个关联事项。
(二)“一窗通办”。“证照联办”事项100%进驻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要加强窗口人员配置,通过“一窗”受理“一照准营”业务。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一次性受理多个关联事项申请,在审批完成后根据群众需求,统筹将所有证照送达申请人,实现“一窗通办”。
(三)“一表通办”。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要结合实际,对“一照准营”改革涉及套餐式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附件2)所需表单等进行梳理细化,按照“能减尽减、能合尽合”的原则,整合多个事项申请表单,精简共享相同申请材料,按基本信息与个性化信息分栏编制成为综合申请表(附件3),实现1份表单多个关联事项共同使用。
(四)“一图通办”。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要根据“一照准营”改革涉及套餐式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和审批权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建立联审联办的并联审批机制,压缩各主题全流程、各环节的审批时限。要制定“一照准营”办事流程图(附件4),对各情形的准入关联事项建立相对固定的审批流程,严格按办事流程图进行流转办理。
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一照准营”改革涉及套餐式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综合申请表及办事流程图。
(五)“一档通办”。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要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做好各受理业务卷宗的流转及管理工作。“证照联办”事项只需提交1套材料供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各部门使用,电子档案(包括事项审批过程中产生的申请信息、审批信息、申请材料的影像文件、审批结果物的影像文件等)由系统留存并实现部门共享。要强化电子档案的互认和复用,依法生成的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与实物形态的证照、签名、印章、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四、工作步骤
(一)统一系统。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事群众统一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后,商事登记及其后置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分别跳转自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办理商事登记和食品审批许可、特种设备审批许可,药械审批平台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审批许可。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各职能岗位并联审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统一受办。申请人可线下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申办市场准入许可事项业务,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应一次告知申请人所办理事项的相关要求(附件2),按各主题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对于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一照准营”改革事项中属于审批改备案的,告知申请人备案要求,同时按规定做好“双告知”工作。
(三)同步流转。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按照并联审批流程要求,通过办件物理流转或信息推送等方式,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分别将审批材料内部流转至各审批岗位(部门)开展核查或审批。
(四)同步审批。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按审批权限将业务采集信息及审批材料分派流转,各职能岗位同步开展审查。按照充分信任的原则,营业执照可作为后置许可事项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审批,即市场准入窗口出具的审批意见与实物证照具有同等效力,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许可核查岗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实行并联办理,并作出审批决定。
(五)同步发证。由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发放审批证照的,各涉企审批岗位要按约定方式制作审批证照并在1个工作日内同步流转至窗口,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各级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应加大投入,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邮寄等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证照,实现申请人“零成本”“零跑路”。现场发放证照时,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窗口应积极引导申请人在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登录商事主体信息采集平台,开展税务、刻章信息采集及银行开户预约业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负责“一照准营”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牵头推进“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推进实施“一照准营”改革的重要意义,在政策落地、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大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倾斜,切实做好改革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服务事项探索,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场准入窗口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理念,以“一个标准、一次办成”为目标,依托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优势,逐步扩大“一照准营”改革工作的事项覆盖面,能纳入“一照准营”改革的事项均实行“一照准营”,真正实现行政审批制度的深刻变革。各区(县)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一照准营”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抓实抓牢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各区(县)要积极理顺行政审批局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关系,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完善监管方式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实施失信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预警风险隐患。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建立信用修复、异议处理机制,对按程序修复信用,移除信用记录的申请人,要及时解除联合惩戒。
(四)建立容错机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论述,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一照准营”改革探索工作,有效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五)注重宣传总结。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一照准营”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开展改革工作中,要及时监督、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收集掌握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一照准营”改革工作。
附件:1.首批“一照准营”改革服务事项
2.“一照准营”改革套餐式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3.“一照准营”改革套餐式服务事项综合申请表
4.“一照准营”改革套餐式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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