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惠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凉山州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凉府办发〔2017〕48号)。
政策级别:州级
适用对象: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在“新三板”挂牌的,对企业发行企业债或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凉山籍企业(含引进迁移企业)。
兑现条件:凉山籍企业(含引进迁移企业)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由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企业发行企业债或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的,由州级财政按其年度发行额的0.5‰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有效时限:脱贫攻坚期延续至乡村振兴期
责任部门:凉山州金融工作局
咨询电话:徐浩洲 1570834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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