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依据: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安明电〔2021〕2号)
二、背景:10月27日市委召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现场警示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在全市范围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区委、区政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上级要求,在全区开展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三、目的:通过“两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快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限断电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细小微小事故隐患和限断电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细化台账、分类分析、研究对策,着力查隐患、抓整改、建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举措:由区安委会总牵头,各镇、街道牵头组织落实,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实施,坚持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组织落实,扎实做好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专项行动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发改、供电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动,督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指导企业完善停电、限电预防和应对预案,加强对企业恢复供电可能出现的抢开车、抢进度、超负荷等生产行为的管理,坚决防止因停电限电和恢复供电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从11月开始至明年4月,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周四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调度通报制度,每周调度通报“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两个”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专项行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全区通报、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问题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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