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开管发〔2021〕7号)文件(以下简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现将2021年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或机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开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正常经营纳税。
(二)申报企业(机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挪用和拖欠财政性资金行为。兑现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受理时间及期限
(一)企业(机构)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的知识产权活动。
(二)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申请材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附件2)、专利证书、认定证书、营业执照、企业账户、纳税证明、企业财务制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此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网址:http://223.99.22.140:8081/dy/loginController.do?logi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往年申报使用的过的可用原账号密码登录,新的申报企业注册账号(用户名为企业名称,使用人为项目申报人),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高质量发展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整合在一个WORD文件中),同一企业申报多类奖励项目的,需分类分别进行录入。具体流程:登录网址→注册账号→管理员授权→进入“补助奖励申报”模块→录入(上传电子版文件并提交)→提交完成或被驳回的根据驳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注意避免重复)→审核通过报送纸质材料。
(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开管发〔2021〕7号)等文件可在系统“补助奖励申报”中的“政策解读”模块内单独下载。
(三)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盖章)报送至开发区绿洲路综合执法部203室,同一企业(机构)申报多类奖励项目的,需分类装订。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内容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已兑现的奖励外,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同一申报事项,如果符合管委会其他政策的奖励规定,按最高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本通知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出现与上级出台政策相抵触情形的,相关条款将不予兑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规定“不得资助专利年费”,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中的第三条“对维持10年(含10年)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专利维持费补助,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和“区内企业作为专利权受让方从区外或者区内个人、学校及科研院所购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维持期间,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按照专利年费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两项将不予兑现。
(三)2020年11月1日以后的知识产权相关奖补按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丹、徐辰雨、左宝荣
联系电话:0546-8302826
附件: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东开管发〔2021〕7号).pdf
附件2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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