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东营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东人社字〔2021〕11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关单位:

为示范引领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有效促进人才智力资源向农村集聚,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和特色项目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东农委办发〔2021〕9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就组织2021年度东营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东营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乡村振兴相关经营主体可以申报。原则上从2021年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创建单位中择优推荐。按照工作安排,2021年度拟评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不超过20家,各县区推荐分别不超过4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荐分别不超过2家。

二、申报条件

(一)人才集聚作用明显。基地具有明显的吸引乡土人才、大学生人才返乡创新创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科研人才聚集的平台作用,有效促进人才向农村集聚,服务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

(二)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持续有效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和创业培训,主动承担市县下达的培训任务。积极参加或承办乡土人才技艺技能竞赛比武等活动。引进或培养具有一定技能或专长的农村实用人才,人才示范引领和帮带作用发挥充分。

(三)人才发展环境优越。有服务人才需求、务实管用的创新性政策措施。有满足人才进行科学研究、试验检测、技术技能培训及日常办公、临时居住等需求的必要场所和设施。展示基地先进技术、创新模式、特色产品、人才突出成效等,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东营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申报表》《自评表》及表列内容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自评表顺序排列)装订成册1份,连同推荐报告于11月19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 系 人:张建勋  王培翔

联系电话:8386057

电子邮箱:zhangjianxun@dy.shandong.cn

 

附件:1.东营市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及农业新技术示范基

地申报表申报表格.docx

2.自评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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