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该通知的政策依据?

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11号)。

 

二、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范围及执行时间?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2021年3月30日起,全省各相关医疗机构向患者销售降价后的中选产品,首批5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政策解读原文: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11号的政策解读.doc

政策原文链接:关于转发《关于执行山东省首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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