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保护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答:加强宜宾五粮液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规范宜宾五粮液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军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和运行正常。
二、制定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保护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宜宾市实际制定。
三、什么是机场净空保护区?具体包含哪些区域?
答: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了保障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军民航相关技术标准划定的空间范围,民航标准具体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两端外各20千米以内的矩形空间区域;军航标准具体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5千米,跑道两端外各20千米以内的矩形空间区域。宜宾五粮液机场净空保护区按照军航标准确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即净空障碍物限制面中过渡面、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和起飞爬升面覆盖的区域。
主要涉及翠屏区、叙州区、屏山县、高县四个行政区县。宜宾五粮液机场净空保护区东北角点为翠屏区金坪镇;西北角点为翠屏区樟海镇;西南角点为屏山县大乘镇;东南角点为高县来复镇。主要涉及以下镇街:
四、什么是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具体包含哪些区域?
答:机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长度从跑道中线的中点分别到跑道两端延长线的近距导航台或中指点标台(以大者为准)距离再各增加500米,宽度为1000米的矩形范围。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主要地理区域为宗场镇、双谊镇、西郊街道、合江门街道、大观楼街道、双城街道、菜坝镇等乡镇街道。
五、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哪些行为?
答: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机组视线的灯光、标志或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鸽子等鸟禽;放飞孔明灯、风筝;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燃放烟花、焰火,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进行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等飞行活动;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及其他可能排放大量影响飞行安全物质的物品;在机场及其场外专用设施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活动;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六、电磁环境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答: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实施建设或进行可能影响电磁环境的任何活动,应当满足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妨碍机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禁止在以机场无线电台(站)天线为中心的以下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半径6000米以内设置1KW以上的调频广播电台;半径1000米以内设置调频广播电台;半径800米以内设置能产生有源干扰的电子、电器设施;半径450米以内设置金属建筑物、密集居民楼、架空高压输电线等高大障碍物;半径360米内架设架空金属线缆,360米外架设超过天线顶部为准0.5度垂直张角高度的金属线缆;半径300米内修建二级以上公路;半径150米内修建铁路、电力排灌站、金属栅栏和存放金属堆积物;半径100米以内设置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七、《办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
宜宾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6日
(解读人:蒋磊;联系电话:0831-803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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