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从全球形式来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超过2.54亿例,一些国家新增确诊病例数接近或超过此前高点。虽目前我国疫情整体趋于平稳,但由于国际疫情形式变幻不定,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且随着冬季来临、气温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趋增。
二、制定目的
国内疫情形式日趋向好,全区长时间未发生本土病例,社会面防控意识趋向淡化,商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松懈。为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决定在全区公共场所设立疫情防控防疫监督员,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三、实施内容
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居民小区,交通场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店、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校外培训机构、网吧、KTV、室内健身房、游泳馆、景区、医疗机构、辖区高校、各中小学校、五小单位(中小饭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冷饮)店、小旅店(浴池)、小理发(美容)店等小型服务行业)等场所配置防疫监督员,主要职责为: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防疫政策;引导民众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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