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乐山市投资促进和外事侨务局进行了巡察,2016年4月15日,巡察组向市投促外侨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整改。市委巡察组指出市投促外侨局存在的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后,市投促外侨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全局上下迅速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整改,严格按照从严治党要求,竭尽全力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市投促外侨局党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推动整改工作。明确7名党组成员为整改责任领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了具体整改措施,逐一落实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对整改措施实行点题式、项目化管理,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有序整改。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措施,对条件具备的,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局纪检组担负起监督责任,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报告”,对重点事项进行上门督导,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要求加快整改。

二、抓住重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反腐倡廉重要工作4次。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要求,明确17个方面的党组主体责任和5个方面纪检组监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建立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度,由局纪检组每季度检查工作痕迹。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察责任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别对市委换届选举会、“两学一做”动员会、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启动会等会议,组织职工专题学习,掌握精神实质。强化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了《国资之蠹》《一个市委书记的蜕变》《镜鉴》和《沉沦的代价》警示教育片,全局41名干部接受廉政教育。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财务、公车、接待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和不定期查阅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每名机关干部进行风险点排查,建立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登记表,分a、b、c三级划分防控等级,一对一落实防控措施。制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监督对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对象。建立监督工作台账,聘请1名专业档案工作人员,对全局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完善,形成规范卷宗。

(二)关于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碰头会、办公会、党组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会商,杜绝“一言堂”,管住“一支笔”。涉及分管工作,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重大工作和重要工作,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言、表达意见,同步完善《办公会制度》。二是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酝酿、推荐、测评、谈话、考察、公示、决定的责任要求和程序。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事宜,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原汁原味地做好会议记录,班子成员有明确表态内容。落实好相关表册签字复核制度,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资料收集归档,对干部提拔资料不完善情况,根据当时情况,找相关当事人补齐资料。针对今年新提拔的3名干部,个别谈话推荐汇总表落实了计票人、监票人签字,上报了关于确定考察对象的报告,制定并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记实表。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和市县乡换届选举,对今年新提拔3名干部和2名转正干部开展了廉政任前谈话,纪检组与新提拔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严格按规定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强化干部素质提升。选派班子成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同时,根据年度学习计划,举办系统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局机关每月收集一次干部所需学习书籍,统一购买,营造机关领导干部和职工学习氛围。制定年度业务培训方案,计划7月中旬,组织局干部和驻外分局到浙江大学开展投资促进专题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

(三)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规范外事、商务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接待坚持以地方特色、物美价廉为原则。二是建立项目签约审查机制。科学制定项目签约目标,项目洽谈前,落实投促科和项目科对区县、园区推出的签约项目进行审查,筛选重复签约项目,并立即要求整改。三是建立项目落地机制。把推进项目落地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完善项目落地监督机制,对今年川商返乡、2016年中外知名企业行签约项目,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园区和景区项目主体责任和市级产业部门牵头、协调、服务责任倒排工期、看板管理,确保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尽早落地。密切跟踪对接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收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主动对接业主需要,协调保障土地、水、电、气等要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关于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与会议费开支,一般性的接待与会议均制定有方案,同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接待制度》、《驻外分局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外宾接待制度》。二是严格车辆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落实专人,公务用车填写派车单,节假日车辆入库,坚决杜绝公车私用。三是着力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督促财务人员能熟练准确使用财政大平台流程和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财务知识培训,做到各项开支合理、合规、合法。

三、抓细抓常持续深化长效整改

(一)坚决履行好“两个责任”。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换届选举为契机,鲜明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组织纪律严、作风过硬、经得起考验的干部队伍。

(三)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工作。通过巡视整改工作,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干部队伍讲大局、讲担当、勤工作,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推动项目招商和对外交流工作,为稳步推进我市经济在“市州梯队”中脱颖而出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3-2130256;邮政信箱: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电子邮箱:2861310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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