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建筑业发展方向奖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建筑企业: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建人字[2021]8号)、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建筑业发展方向企业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申报基本条件、建筑业发展方向两个条件。

二、建筑业发展方向,主申报单位或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年度建筑业产值100亿元以上;(二)年度建筑业产值30亿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年纳税额3亿元以上或年产值增速15%以上;(三)近三年建筑业产值在本市排名前10;(四)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结算金额超过10亿元;(五)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内容含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中的3项及以上;(六)出省施工代表性项目和“一带一路”等国际工程。

申报企业需提报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产值以统计局官方数据为准、纳税额以税务局官方数据为准。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和以项目名称命名的Word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二)申报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应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的PDF盖章扫描版;(三)申报项目应提供反映工程项目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5分钟影像资料或有声PPT(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命名);(四)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五)本单位申报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请在11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龙奥大厦F43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wjzyglc@jn.shandong.cn。

 联系人:蔺思远  联系电话:0531-66603699。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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