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2月7日,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等10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1〕15号),为切实提高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我们研究起草了东营市《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4个部分,共14条具体措施。

(一)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重点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壮大规模以上企业群体、优化规模以上企业群体结构、鼓励国有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加强政策落实和跟踪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稳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主要从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力度、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等3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从完善政府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2个方面提出措施。

(四)提升激励服务水平。主要从引导县区、开发区加大研发投入,规范研发投入会计核算、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服务水平等3个方面提出具政策措施。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原文:东科发[2021]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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