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枣政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国家、省和有关部门在统筹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多层次、多要素保障返乡入乡创业,返乡入乡创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促进了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支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稳定扩大就业,依据上级有关返乡创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促进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意见》。
二、决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9个部委出台《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20〕104号)
三、出台目的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举措、强化服务保障,持续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切实引导和帮助扶持一批有实力、有能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运用自己的资金、技术、人脉,返乡入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
四、重要举措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三部分,在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实施税费减免、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建设创业载体、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深化招才引智和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任务和政策举措,为鼓励支持外出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将促进返乡入乡创业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支持范围,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8项补贴,叠加政策的扶持效应。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体工商户、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分别提高了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开发“返乡入乡贷”“税易贷”“信易贷”等普惠小微信贷产品,着力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提高返乡创业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推动政银合作。
(三)创新担保、抵押方式。完善银保担合作机制,创新“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产品模式,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整合利用内外部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厂房、大型农机具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
(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在支持外包服务业、电子商务、新型科技主体和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明确了扶持措施和政策。
(五)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发挥现有各类园区作用,完善奖补政策,推行“一区多园”,为返乡入乡创业项目落地提供载体。对认定的市级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
(六)健全土地资源供给。盘活农村现有土地资源,优先支持返乡入乡创业项目用地,保障创业用地;完善土地利用、流转模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降低企业开办门槛。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允许集中办公区、市场主体孵化器等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集群注册、席位注册、住所托管服务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营业执照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和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并免费提供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及税控设备。
(八)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在枣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聚集的大中城市设立“返乡入乡创业服务站”,按照工作绩效,对服务站每年给予3万元的活动补助。建立返乡入乡创业专家库,为返乡入乡人员提供全要素、全链条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培训+”专项服务行动,组织“创赢未来、业兴枣庄”创业训练营,持续提升创业人员创业能力。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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