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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烟价〔2015〕94号文件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1〕371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经发科创局),各区供热企业:
经研究确定,2021-2022年供热季烟台市区供热价格,继续执行烟价〔2015〕94号文件相关规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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