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关于继续执行烟价〔2015〕94号文件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1〕371号
各区发展改革局(经发科创局),各区供热企业:
经研究确定,2021-2022年供热季烟台市区供热价格,继续执行烟价〔2015〕94号文件相关规定。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重庆西部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3:17:56
它石智航亮相央视,机器人从技术验证走向进厂真干活
中联重科以AI重塑智能制造中国方案
8月份我国制造业PMI上升0.6个百分点
隆基芜湖基地成光伏行业首家CMMM四级认证组件工厂
全球首套175兆帕特高压试井装备测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