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成华区实际情况拟制《成华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0〕24号)、《成都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成民发〔2021〕16号)和《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成民发〔2022〕3号)和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社区快速救助制度的通知》(成民发〔2018〕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中对临时救助对象的范围、临时救助的类型、救助标准、申领流程、救助资金筹措管理、不予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同时强调了相关工作要求。

四、协调情况

区民政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成华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实施细则”初稿,在先后征求区财政局、11个街道办事处意见建议后,修改完善了“实施细则”,2022年10月28日,“实施细则”以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的名义联合印发执行。

解读机关:成都市成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解读人:曾巍

联系电话:028-8432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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