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促进粮食产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省、成都市粮食生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提高农民种粮产粮积极性,稳定发展粮食产业,我市制定了《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促进粮食产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相关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简要解读如下

一、出台《意见》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粮食生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结合简阳实际,我市制定了《意见》,着力保障农户种粮收入,提高农民种粮产粮积极性,促进我市粮食稳产增产,稳定发展粮食产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及标准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章“指导思想”,明确了按照“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改供给”总体要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确保我市粮食稳产增产。

第二章“目标任务”,明确了2021年我市力争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7.48万亩,总产量39.06万吨的总体目标。

第三章“扶持政策及标准”,明确了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实施粮食规模化生产扶持政策、加大粮食农机购置补贴支持、支持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优化种粮金融保险支持服务六项促进粮食产业稳定发展的扶持政策及补助标准。

第四章“组织保障”,明确了从组织领导、督查检查两个方面保障粮食产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生效。

三、《意见》的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检查,强化协作配合。镇(街道)充分认识粮食生产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种粮宣传引导,营造抓粮兴粮的社会氛围。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定标准申报指南,并负责项目申报、验收、督查检查、田间管理等指导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促进粮食产业稳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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