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21〕14号)、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0〕1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利津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我县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登记失业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注: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投资企业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者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登记6个月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2.《利津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1份(申报窗口现场填写或“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
3.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业务系统内可查询的,不需提供)。
4.就业困难人员分类认定所需材料:如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户口簿、离婚证、法院判决书);零就业家庭提供户口簿。
五、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办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自主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注:请及时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功能。
六、申报期限
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止(节假日、周末除外)。
七、咨询电话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46-5682329
北宋镇:0546-5677091 盐窝镇0546-5328550
陈庄镇:0546-5652186 汀罗镇:0546-5056191
明集乡:0546-6377270 刁口乡:0546-6085882
凤凰城街道:0546-5625130 利津街道0546-5686980
凤凰社区:0546-5612511 津城社区:0546-5628513
津苑社区:0546-7701008 利城社区:0546-5686510
文昌社区:0546-5686512 文苑社区:0546-5621272
新合社区:0546-5622002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