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有温度监管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保障市场主体充分发展、公平竞争,现就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有温度监管执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坚持行政执法“比例”原则。对市场主体采取的行政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法益均衡。监管执法既要保证公平公正,又要尊重民众的朴素感情。只要能达到社会管理目的与效果,行政处罚应尽量控制对当事人的利益减损和义务的增加,避免“畸轻畸重”。

2.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企业1-3年的包容期。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主,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醒、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法定条件下企业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避免“一刀切”执法,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宽容的法治环境。

3.全面推行说理性执法。坚持文明执法、说理性执法,体现人性化关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告知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使当事人认清社会危害。认真落实告知及回应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推行说理性执法案卷,强化执法监督;重大执法决定,严格实施法制审核并提交负责人集体商讨决定。

4.切实推行“两不罚”。创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实施路径,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的产品质量等情况外,对首次违法不予处罚,对轻微违法,不予罚款。充分考虑当事人主观故意及其后果严重程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指导企业走出误区、守法经营。

5.切实做到“无需不扰”。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党委政府安排的专项检查、有关部门移送、群众投诉举报及上级要求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外,不得随意入企检查。

6.试行并逐步完善企业“休眠”制度。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帮助因短期困难暂停营业的企业渡过难关。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为守法诚信经营企业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做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7.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指导各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营、合法经营,尽量避免不知法而违法。坚持“惩前毖后”两手抓,积极推动政府部门抽查检查信息共享,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处罚信息公示(曝光)力度,力争实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避免更多市场主体违法。

8.及时修复企业信用。积极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尽快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在2个工作日内共享至有关部门,及时为失信当事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形象,鼓励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9.努力降低审批维权融资成本。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实施容缺审批,打造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投资环境。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力争实现投诉举报回复率100%。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题;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

10.进一步减轻企业费用负担。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监管,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收费,严厉查处行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的行为。加强具有一定行政资源和垄断性的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违规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以及价格欺诈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1.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转变执法思路,突出行政指导及激励措施,激发企业“源动力”,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发起由市场监管业务能手、先进企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助企护企”志愿团,宣讲涉企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品牌维权意识、诚信守法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高质量发展。

12.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强化引领作用。加强个体私营企业“两员一站”建设,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及时将“双随机”抽查及重点领域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两员一站”反馈至个体私营党组织。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13.为重点企业配备政策法律服务队。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专业科室(股)负责人、行业专家参与的政策与法律服务队。针对重点企业需求,配备专业骨干,开展送法和送政策上门活动,精准对接惠企政策,宣讲法律法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创建一批党建普法品牌。

14.深入推行“菜单式”集成服务。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亲商助企菜单式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结合各县区实际,扩大服务内容和点单范围,以抽查回访、结果评价实现服务质量即时反馈、即时优化,打造精细“制单”、精准“点单”、精心“办单”、精确“评单”全流程服务。

15.实行重点项目“四个一”全程帮办。对重点外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协调推进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组人员、一揽子服务”工作机制,实行点对点上门服务,专人靠上指导,全程跟踪帮扶。

1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保护企业创新研发成果。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协作执法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严厉查处侵权行为,为企业贴身维权、全程护航。

17.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建立容错防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执法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探索中的工作失误或者偏差,可依规免责或减轻责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勇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监管人员创造尽职尽责、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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