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扫黑办反馈交通领域“非法营运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治,按照达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全国扫黑办反馈2021年下半年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地市达州市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市委邵书记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出台了该《方案》。
二、制定依据
《方案》制定依据主要是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川交函〔2020〕26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方案》由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六部分组成。
第一、二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为原则,以行业治理“除根净土”、突出问题整改纠正到位、制度机制长效常治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取缔一批网络渠道从事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网络平台,集中取缔一批道路旅客运输非法组客“窝点”“地下班线”,集中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黑车”,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加入网约车平台,全面规范出租汽车、网约车、定制班线客车等经营行为,确保达州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第三部分明确了四个整治重点对象。重点人员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或公职人员。重点车辆是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含两辆机动车)。重点区域是汽车客运站、机场、火车站、旅游景区、大型商场、大中专院校、居民聚集区、旅客集散地等人员聚集区域以及主要干道街面。重点线路是达州至周边省、市、县际以及各县(市、区)主城区至各乡镇。
第四部分确定了三个工作时间节点。一是准备阶段,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起至10月31日。二是集中整治阶段,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三是总结阶段,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
第五、六部分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组织抓好辖区内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力支持配合抓好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高位推进、压实责任、联勤联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让人民群众充分体会到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带来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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