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问答

一、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住房,可向哪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阳、眉山、资阳购买新建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政策按贷款申请地公积金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二、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相关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不超过购房所在地限额标准执行,具体为:

德阳: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元。

眉山: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资阳:双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额度为35万元。

如购房所在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标准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套数认定、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其他贷款规定,按照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住房套数认定及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1.缴存职工的住房套数认定,以成都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住房贷款记录等为依据。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存在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将视具体情况相应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贷。

三、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四、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五、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还款方式有哪些?

贷款期限为1年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购买新建住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可以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没有还款次数的限制,单次还款金额应为5000元的整数倍。

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的、所购楼盘未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四川省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再交易住房,可否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平稳推进同城化区域公积金互贷业务,我们先选择新建住房作为试点,待时机成熟并经充分论证后我们将积极推进同城化区域再交易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

 

(转载自: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3071884&t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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