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对《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规范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落实省级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联合转发了此通知。
一、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2〕9号)
二、总体要求
生态工业园区是工业领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为推进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报和创建
第三章 验收和命名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附件:1.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参考)
2.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技术报告编制大纲(参考)
3.环境守法承诺书
4.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指标
5.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指标解释
6.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标牌规格
政策解读联系人:李润,0631-5891299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威环发〔2022〕59号)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