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启动了2003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的修订,并更名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以提高导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为进一步规范、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文件依据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切实提高规划环评质量的通知》(鲁环字〔2021〕24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工作。
(二)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指导,依法依规召集规划环评审查。
(三)加大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质量监管,加强对产业园区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
(四)组织“三线一单”后续调整及建立区域环评制度时,加强与《新导则》的衔接,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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